2010年8月,内蒙古湖北商会一会员企业,在为当地某公司施工时,发生了坠楼死亡事件。商会闻讯,迅速介入,妥善解决矛盾,为工友讨回了公道。
8月8日,内蒙古湖北商会会员单位孝感市楚天舒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人高想奎,在内蒙古某建筑公司抹灰作业时,不幸坠落在底楼,经内蒙古自治区医院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楚天舒公司负责人就善后处理问题与建筑公司进行磋商,然而,该公司面对“人命大于天”的事件态度强硬,一直推脱不肯负责,工友们虽多次请求,但毫无效果。
8月12日,眼看死者不得安息,生者索赔无望,楚天舒公司经理李红军与死者高想奎家属一边到自治区政府上访,申诉冤情,请求理赔,一边到内蒙古湖北商会反映情况,恳请商会协助会员企业维权,伸张正义。
商会了解情况后,迅速做出反应,常会长委托刘祖鹏、黄忠二会长全权处理,刘、黄二会长及马副秘书长在与郑欣律师就法律问题交换意见后,邀请新闻记者达到事故现场进行协查和磋商。在社团力量及新闻媒体干预的强大压力下, 8月14日,建筑公司与死者高想奎家属签订了《死亡赔偿协议书》,支付死者家属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共计二十八万元。至此,拖了一周之久的事故赔偿案经商会介入成功维权,逝者得以安息,生者得以抚慰!